按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应收利息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四、本科目应按被投资单位、债券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尚未收回的现金股利、利润或债权投资利息。
应收股息的核算
(一)帐户设置:应收股息(资产类)
(二)应收股息的帐务处理
1、应收现金股利的核算
(1) 购入股票时:
借:短期投资/长期投资( 实付款—所含的现金股利)
应收股息 –某单位(价款中所含的现金股利)
贷:银行存款(实付款)
收到所含的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息 –某单位
(2)以后对方宣告发放股利时:
借:应收股息–某单位
贷:投资收益/短期投资/长期投资
收到发放的股利时:同上
2、应收债券利息的核算
(1) 购入债券时:
借:短期投资/长期债权投资(实付款—所含的已到付息期尚未支取的利息)
应收股息 –某单位 –某债券(价款中所含的已到付息期尚未支取的利息)
贷:银行存款 (实付款)
收到所含的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息 –某单位 –某债券
(2)以后到了付息期,确认应收的利息时(一般为分期付息 、 到期还本债券):
借:应收股息–某单位–某债券
贷:投资收益
实际收到利息时:同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