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期权账户的等值净额。
(二)外币组合的风险敞口
《巴塞尔协议》规定,银行有两种测算外币资产组合头寸的方法可以选择:简易法和内部模型法。由于内部模型法较为复杂,且只有符合严格条件的银行才可采用,在此仅对简易法进行说明:
根据简易法,每种货币和黄金净头寸的名义金额(或净现值)以即期汇率折算成报告货币后,按下列方法加总即得到外币组合的净敞口头寸:
1.净空头寸之和或净多头寸之和,取较大者。
2.黄金的净头寸(多头寸或空头寸),不论符号正负。
汇率风险敞口的管理措施
银行针对交易账户汇率风险和整体资产负债汇率风险采用不同的管理措施。
1.交易账户汇率风险管理措施——限额管理
银行交易账户的头寸是为赢利性的目的而持有的,即主动持有风险敞口,但为了控制风险一般采取限额管理方式。对汇率风险敞口的限额管理也称为内部敞口额度管理,即对每类交易员或每类业务设定持有汇率风险敞口的最高额度,并进行监测管理。
在外汇买卖交易中,每个银行对限额管理的政策和制定的限额大小是不一样的。首先,额度的大小取决于该银行对外汇业务的进取程度,是希望在外汇市场中表现为市场领导者、市场活跃者,还是一般参与者,甚至市场不参与者。由于在市场中扮演的角色不同,必然会造成额度不同。其次,额度取决于最高领导层对外汇业务收益的期望值,以及对汇率风险的容忍程度,通常,风险越大收益越高。再次,取决于交易头寸的灵活程度和交易货币的种类,如果允许交易员的交易头寸有较大灵活度,而且交易货币的种类较多,则额度需要制定得较大。总之,银行如果在外汇交易方面进取性较强,则内部限额较大,反之则内部限额较小。
2.整体汇率风险的管理措施——资本要求
根据《巴塞尔协议》的精神,银行的资本应满足复盖各类风险的要求,也就是众所周知的8%资本充足率要求。因此,银行应保证按汇率风险敞口的8%分配足够的资本以复盖汇率风险。随着人民币汇率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内商业银行所面临的汇率风险有不断增大的趋势,因而外汇汇率风险敞口的计算和管理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