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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同业拆借
作者:佚名 来源:网络 点击数: 日期:2007-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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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年度发债计划;

(五)资金管理内控制度;

(六)近两年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七)负责资金运作的部门和人员情况;

(八)中国人民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七条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备同业拆借业务资格的政策性银行,应以法人为单位开展同业拆借业务,其分支机构不得从事同业拆借。

第十八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审核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入同业拆借市场申请的期限,适用《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第十九条 经批准进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向市场披露必要的信息。

第二十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可自愿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退出同业拆借市场。

第二十一条 进入同业拆借市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同业拆借市场有关规定的,中国人民银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通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第二十二条 本规则由中国人民银行修改并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中国人民银行 二○○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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