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基金中的一种,由依法应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应当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工伤保险基金是国家为实施工伤保险制度,通过法定程序,建立起来用于特定目的的资金,这是实施工伤保险的基础,工伤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基金中的一种专项基金。
工伤保险基金支出包括以下内容:
保险待遇支出,用于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个人待遇方面的支出。支出项目包括:工伤医疗费,生活护理补助费,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辅助器具配置费,康复性治疗费,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等费用支出。
劳动能力签定费用:支付给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力的费用。
储备金支出: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调剂支出。
其他支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方式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方式可分为两种:
一是: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发放给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或委托银行、邮局、社区进行社会化管理。
二是:工伤医疗费,康复性治疗费,辅助器具配置费的支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规范结算程序,明确结算期限,简化结算手续,提高服务水平。
工伤保险比起其他社会保险,在待遇水平上、项目上要优厚得多,这是事故伤害和职业伤害的特点所决定的。要保证工伤保险制度顺利实施,必须有一个稳定的基金制度作保障,使任何用人单位发生了工伤事故乃至工伤致残、致死事故,都不致因工伤给付过多而限于困难,以及能够及时获得社会的帮助,伤者、残者以及死亡者家属也可及时获得工伤补偿和抚恤。
工伤保险基金的筹集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