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房地产业管理信托
房地产业管理是房地产企业准确掌握经营房地产的现状及其变动的企业管理。信托机构开展此业务体现了金融业与房地产业紧密结合。房地产业管理信托包括产权证件的管理、籍资料的管理,内容有:房地产价值管理、数量管理、图卡管理、房屋质量管理、账户变动管理、通过管理可及时掌握房地产业产权、租赁关系、租金、房产设备及其完好与损失程度以及修复等情况变化。(九)办理房地产业权代理
房地产的业权代理即是指涉及房地产业权利的各项管理,包括因在房地产企业经济运行过程中投资、改建、重建、代管、收购、扩建,加层,私房发还、自然淘汰、自然灾害、拆除等各种因素影响业权变化,从而引起的房地产结构、质量、面积、设备,居住条件、所有权或使用权、租金、价格,租赁、损坏、修复等情况的变化,均可通过金融信托部门代理。在业权代理的同时,房地产企业应将原记载资料交产业管理中心储存,并办理清点、接收、发租等手续,作好产权登记。
(十)房地产信用担保和有用证券担保
房地产信用担保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不以房地产抵押作担保,而是通过金融信托机构作担保来取得贷款的信托业务。具体办理过程是:由信托机构出具证明,经贷款银行对担保者进行资质审查,如确认可以信赖,即可签订借款合同。提供信用担保的信托机构,可以在其所担保的房地产企业申请贷款的额度中,按照有关规定,收取一定比例的作为风险补偿的担保费。有价证券担保是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为了筹措大量的房地产资金,除以房地产作抵押来取得贷款外,还可以以国库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住房债券。股票,大额定期储蓄存单等有价证券向信托机构作为抵押来取得担保而融通资金。该业务是信托机构开展的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服务的内容之一。
(十一)代理发行有价证券信托机构
代理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发行房地产股票,发放股息及红利,买卖房地产股票;信托机构用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抵押的土地作担保,代理发行建房债券,以弥补建造房屋资金的不足。
(十二)服务性房屋信托
在房产交易中,因买方资金困难不能全额支付购房款时,一般买卖双方先行成交,商定分期付款时限、金额等事项后,双方同情托机构签订房屋信托合同,卖房者将房屋价款视同委托贷款保证金交存信托机构,然后以相同的金额将购销的房屋以房屋信托贷款的方式贷给购房者,由购房者按合同规定陆续归还房款,信托部门将收回的房款和利息转付给卖房者。信托部门从中收取一定的手续费。
(十三)个人房产信托
当委托人因某种原因不能亲理自己的房产,又找不到可靠的人代为经营时,可以委托房地产信托机构代为管理。如受托代理保管,维修房屋,出租房屋井代收租金,定期缴纳税款,支付各种费用等。
(十四)建材补偿贸易信托贷款
房地产项目的开发需大量建材,为此信托机构可以充分发挥其自身业务联系面广、信息灵通的优势,积极办理建材补偿贸易信托贷款。此业务的开展既可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时提供所需的大量建筑材料,又支持了房地产建筑材料的生产,对于建材资源匾乏的城市和地区而言,具有重要意义。
(十五)国际房地产投资信托
即信托机构受托在国外办理事务,如受托在国外发行房地债券、受理国际投资信托、承办外国(包括境外)房地产客户购买房地产及房地产经济咨询等国外房地产信托。此外,房地产信托机构还开展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