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持股是指员工参加国企改制,并将经济补偿金或对企业的债权积极转股,从享有现金补偿或还债转为股权补偿或偿还的一种方式。
改制企业职工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选择设立职工持股信托、通过持股公司持股、一股带多股、个人委托等方式进行职工持股。
员工持股计划(制度)的主要特征:
(1)、持股人或认购者必须是本企业工作的员工;
(2)、员工所认购的本企业的股份不能转让、不能交易、不能继承;
(3)、员工持股股份可通过以下四种方式形成:
---员工现金认购方式认购企业股份;
---员工透过员工持股专项贷款资金贷款认购本企业股份;
---企业将历年累计的公益金转为员工股份划转给员工;
---奖励红股形成员工持股。
(4)、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以二次利润分配参与公司利润分享计划。即以工会或职代会社团法人名义享受公司利润分配,再由专职机构(员工持股管理委员会)再按员工个人持股数额进行二次利润分配。
员工持股计划(制度)的主要内容
1、股权设置及持股比例
(1)、经公司股东会或产权单位同意,内部员工股份原则上可通过两种方式设置:一是增资扩股方式设置,二是通过产权转让方式设置。
(2)、员工持股规模:企业可根据本企业规模、经营情况和员工购买能力,自行确定内部员工股总额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自行确定比例是可参照以下比例原则:
* 公司总股本在5000万元至2亿元左右,员工持股比例占总股本的35%左右。
* 公司总股本在1000万元至5000万元左右,员工持股比例占总股本的35%-50%左右。
* 公司总股本在1000万元以下,员工持股比例占总股本的50%以上。
(3)、资本密集型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商贸企业,经公司股东会或产权单位同意,员工持股比例可适当放宽。
2、员工持股的股份分配
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持股资格由各公司自行民主决定。
非公司员工不得以任何方式参加内部员工持股。
员工认股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
(二)坚持自愿出资的原则;
(三)坚持公正、公平、公正的原则。
公司应依据员工个人岗位、职称、学历、工龄和贡献等因素,通过评分的办法确定员工认购的股份数额,具体评分办法由各公司自行确定。
公司应制订员工股份认购方案,经持股员工集体讨论,并经公司股东会或产权单位同意后执行。
3、员工认购股份程序:
(一)员工向工会提出购股申请;
(二)工会审查员工持股资格;
(三)根据员工股份认购方案确定个人持股额;
(四)公告员工持股额度;
(五)办理购股手续;
(六)员工向工会缴付购股资金,工会向员工出具“员工股权证明书”
(七)公司应妥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