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什么是 >> 商业金融 >> 正文
什么是金融监管
作者:佚名 来源:网络 点击数: 日期:2007-7-9
件下,私人部门构成金融体系的主体,政府主要通过外部监管来保持金融体系的健康稳定。

金融机构自由竞争的悖论。金融机构是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它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特性,决定其不完全适用于一般工商业的自由竞争原则。一方面,金融机构规模经济的特点使金融机构的自由竞争很容易发展成为高度的集中垄断,而金融业的高度集中垄断不仅在效率和消费者福利方面会带来损失,而且也将产生其他经济和政治上的不利影响;另一方面,自由竞争的结果是优胜劣汰,而金融机构激烈的同业竞争将危及整个经济体系的稳定。因此,自从自由银行制度崩溃之后,金融监管的一个主要使命就是如何在维持金融体系的效率的同时,保证整个体系的相对稳定和安全。

不确定性、信息不完备和信息不对称。在不确定性研究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信息经济学表明,信息的不完备和不对称是市场经济不能像古典和新古典经济学所描述的那样完美运转的重要原因之一。金融体系中更加突出的信息不完备和不对称现象,导致即使主观上愿意稳健经营的金融机构也有可能随时因信息问题而陷入困境。然而,金融机构又往往难以承受搜集和处理信息的高昂成本,因此,政府及金融监管当局就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金融体系中的信息不完备和信息不对称。

金融监管的目标和内容

作为一种不同于政府宏观调控和中央银行货币政策,金融监管介于自由市场和法律之间的特殊的政府监管行为,这也决定了金融监管特定的目标和内容。

首先,从金融监管的目标来看,至少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有效控制和管理货币供给,实现货币供求均衡,为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第二,确保负债性商业金融机构的稳定性和安全,提高商业性金融机构的生存能力,增强金融市场的内在稳定性;第三,保护债权人、存款人的利益,约束债务人行为,维持金融市场稳定和秩序;第四,改善金融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实现有效配置和社会公平。

就金融系统内部而言,金融监管的内容按照业类划分主要有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和信托业,这里是从“商业性金融机构”的一般概念出发来论述金融监管的内容:

对市场准入的监管。主要针对银行和金融机构开业的审批和管理。各国金融法一般规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业必须先向金融监管机构提出申请,重要审核标准一般包括:(1)资金是否充足;(2)从业人员任职资格;(3)资本结构;(4)经营管理的专业化程度等。

对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和资本比率的监管。合理充足的资本比率是商业性金融机构正常运作的基本条件。存款准备金制度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合理规定和适时调整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上缴中央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该制度是确保银行偿付能力,防范金融风险和保证金融业安全稳定的重要手段。

对金融机构的交易活动和业务范围的监管。金融机构的交易活动关系整个社会经济的稳定,世界各国的金融监管都将其作为监管金融的主要内容之一。此外,为确保银行和其他商业性金融机构的正常运作,从而维护存款人的利益的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出发,各国对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也有严格的监管。

对金融市场和利率的监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率作为信贷资金价格是预告金融市场资金供求的“晴雨表”,同时也是金融机构部门恶性竞争的主要工具。利率监管通常由中央银行依法规定基准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 上一条文章:
  • 下一条文章:
  • 发表评论
    昵 称: 邮 箱:
    评 分:
    内 容:
    0/5000)

    Alt+S快速发表
    数据载入中,请稍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