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体画:我国唐代已设徐诏、供奉等。五代时,西蜀、南唐设置画院。宋代设翰林图画院,选优秀画家,为皇室宫廷服务。历代画院里所画的山水、花鸟、人物等,大都是要求用笔没色,整细致、富丽堂皇,构图严谨,色彩灿烂,有的有较强的装饰性,称之为院体画。
“院体”之称,顾名思义,是指由画院画家所形成的风格体式,像宋代由翰林书画院的宫廷画家所创立的典型风格,如北宋徽宗时期的工整精细画风,就称为“宣和体”,南宋李唐、刘松年、马远、夏圭简劲雄健的山水,被称为南宋“院体”。沿用下来,明代由宫廷画家所创造的主体画风,也被称之为明代“院体”。
“院体”并不是画派的称谓,但创造“院体”风格的画家之间存在着较密切的关系,他们同在宫廷范围内工作,或属同僚,相互影响,或先后衔接,呈继承关系。更主要的是在皇室统一、严格的管理下,从创作主旨、题材内容到风格样式、审美情趣,都表现出极强的趋同性。可以说,“院体”风格的形成条件非常类似于画派,因此,“院体”之称实含有画派之意。

这类作品为迎合帝王宫廷需要,多以花鸟、山水,宫廷生活及宗教内容为题材,作画讲究法度,重视形神兼备,风格华丽细腻。因时代好尚和画家擅长有异,故画风不尽相同而各具特点。鲁迅说:“宋的院画,萎靡柔媚之处当舍,周密不苟之处是可取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