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纽’一名小纽,即“壬”、“﹝示壬﹞”、“任”、“人”为一纽 ,五言一句中已有“壬”字,不得更安“﹝示壬﹞”、“任”、“人”字,致犯四声相纽之病。
沈约此说,在当时就受到钟嵘等人的批评。
宋严羽《沧浪诗话.诗体》也说:“作诗正不必拘此,弊法不足据也”。
【对仗】诗律术语。指诗歌中词句的对偶。可以两句相对,也可以句中自对。对仗一般用同类句型和词性。作为格律要求,对诗中间两联须对仗,首尾两联不用对仗。但也有变例,或颈联不对仗,或尾联用对仗;首联对仗的较少见。绝句不用对仗,但时有作偶句者。
【工对】诗律术语。对仗须用同类词性,如名词对名词,代词对代词,形容词对形容词,副词对副词,虚词对虚词。旧时把名词又分成天文、时令、地理、器物、衣饰、饮食、文具、文学、草木、乌兽虫鱼、形体、人事、人伦等门类。严格的对仗,词性、词类都要相对,称之工对。如李白《渡荆门送别》:“月下飞天镜,云生结海楼。”“月”和“云“既是名词,又是天文类词对天文类词。又如李商隐《无题》:“晓镜但愁云鬓改,夜吟应觉月光寒。“晓”和“夜”是名词中的时令类词对时令类词。
【宽对】诗律术语。与工对相对而言。宽对只要词性相同,便可相对。如元稹《早归》“饮马雨惊水,穿花露滴衣。”“马”、“雨”、“水”和“花”、“露”、“衣”,名词对名词,可称宽对。
【借对】诗律术语。一个词有两个以上的意义:诗人在诗中用的是甲义,同时又借用乙义或丙义构成工对,便称借对。如“歧王宅里寻常见,崔九堂前几度闻。(杜甫《江南逢李龟年》)“寻常”是平常的意思;古代八尺为寻,两寻为常,故借来对数目。除了借义,还有一种借对是借音。如“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李商隐《锦瑟》)借“沧”为“苍”,与“篮”相对。
【流水对】诗律术语。指一联中相对的两句关系不是对立的,且单句意思不完整,合起来才构成一个意思,似水顺流而下,故称。如白居易《赋得古原草送别》:“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合掌】诗病的一种。指对仗中意义相同的现象。一联中对仗,出句和对句完全同义或基本同义,称为合掌。此为诗家大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