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族历来十分重视书法艺术、重视书法练习,而且以字体种类繁多而闻名。按照传统的学科分类法,书法是属于大五明的工巧明的一个小分支,因此,以精通大小共十明为治学最高目标的藏族学者自然把书法作为学识功底加以研习。
藏文有真、行、草三体,真书用于镌刻,行书用于公文及其它较庄重之手书文字,草书则用于普通记录及信札。藏文是用硬笔书写的,书写的笔大多是用竹子做成的。竹笔分圆竹笔和三棱笔两类,圆竹笔用于书写大字,而三棱笔则用于书写小字。当然,也有铁制的笔。不论是什么材料制作的笔,笔尖都分为左斜、右斜和平口三种。在藏区,孩童入学之初的头几年主要是学习书法,一般是用写字板练习,等写字板上达到一定水平后才在纸上练习。一般具有相当书法功底的人能书写六七种字体,其目的在于能够根据情况和需要而书写不同字体。字体或书法作为文人的脸面,旧时文人致书他人多含显示自己的书法功底之意。

藏文的结构
藏文字形结构是以一个字母为核心,核心字母叫“基字”,其余字母在此基础上前后附加和上下叠写,组合成一个完整的字表结构。通常藏文字形结构最少为一个辅音字母,即单独由一个基字构成;最多由6个辅音字母构成,元音符号则加在辅音结构的上、下、正中,其余字母的称谓都根据加在基字的部位而得名。加在基字前的字母叫“前加字”,加在基字上的字母叫“上加字”,加在基字下面的字母叫“下加字”,加在基字后面的字母叫“后加字”,而后加字之后再加字母叫“再后加字”或“重后加字”。藏文30个字母均可作基字,但是,可作前加字、后加字、上加字、下加字的字母在文法中都是有规定的,而且数量有限。再后加字,在文字厘定中已经取消,只出现于文献中。
藏文是一种拼音文字,属辅音文字型,是由30个辅音字母、4个元音符号和形体别致的标点符号构成的文字体系,其字体因不同的形式而分为两大类,即“有头字”和“无头字”。“有头字”常用于印刷、雕刻、正规文书等;“无头字”主要用于手写。前者相当于汉字的楷书,后者相当于汉字的行书。“有头字”以直线、锐角为主,字体呈方形,简洁、大方、美观、清晰,用以印刷,具稳定感。“无头字”书写迅疾、形体优美、流畅,在藏文中属艺术性很强的专门技巧。
藏文之父
松赞干布非常感激吞弥·桑布扎为吐蕃人民带来的功劳和意义,于是把国事委托给几位大臣处理,自己住进宫堡中跟吞弥·桑布扎学习文字,据说这一学就是整整4年。这期间,松赞干布不但精通了藏文,还和桑布扎一起制定了《十善法》,这是用吐蕃文字写成和颁布的第一部法律条文,也就是所有藏人都要遵循积善修德为道德规范。在松赞干布和吞弥·桑布扎的共同推动下藏文很快就传遍了整个吐蕃,使整个雪域吐蕃社会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