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体诗,是中国诗的一种。又称古风。
最基本的说法:是指年代古久到作者,诗体等都已不可考的诗词,一般就称之为古体诗。最早的古诗据称为:“断竹续竹,飞土逐肉”。
较学术的定义:在中国唐朝之前的诗,往往都称为古体诗,而唐朝之后,就称为近体诗。它们之间的差别在于古体诗是一种较少拘束的诗体,多半是字数不居的偶数句,不严格讲究平仄与对仗,也不讲究韵脚。
其他定义:有时古体诗又被定义为六朝以前通行的诗体,但这个定义目前比较少用,因读者往往会不知"六朝"以前是否包括六朝。若明确的讲, 应是唐朝以前。
唐宋时的诗如果符合学术上定义'多半是字数不居的偶数句,不讲究平仄与对仗,也不讲究韵脚',是否能叫古体诗,这一点尚有争议。
因此古体诗事实上仍有诗体与作者的基本资料,最基本的体裁是五言古诗,以及七言古诗。全部体裁则可分为七种:四言、五言、七言、五七杂言、三七杂言、三五七杂言、错综杂言。此外,乐府通常也归类为古体诗。
今日中国最广为人知的古体诗多为五言诗;有《古诗十九首》、《孔雀东南飞》、《陌上桑》、陈子昂之《登幽州台歌》、曹操之《短歌行》等等。
古体诗是与“近体”相对而言的诗体。近体诗形成以前,除楚辞体外的各种诗歌体裁,也称古诗、古风。古体诗格律比较自由,不拘对仗、平仄。押韵宽,除七言的柏梁体句句押韵外,一般都是隔句押韵,韵脚可平可仄,亦可换韵。篇幅长短不限。
汉魏以来乐府诗原是配合音乐的,有歌、行、曲、辞等。唐人摹仿前代乐府而作,有沿用乐府古题的如李白《蜀道难》,有即事名篇另立新题的如杜甫“三吏”、“三别”、白居易《新乐府》,都已不合乐,实属古体诗范围。另外,唐以前即有以四句为单位的绝句,或称“古绝句”,唐时也有作者,与讲究平仄的近体绝句不同,也属古体诗一种。
古体诗是依照古代的诗体来写的。在唐人看来,从《诗经》到南北朝的庾信,都算是古,因此,所谓依照古代的诗体,也就没有一定的标准。但是,诗人们所写的古体诗,有一点是一致的,那就是不受近体诗的格律的束缚。唐初开始形成的、在字数、声韵、对仗方面都有严格规定的一种格律诗,就是我们所说的近体诗。近体诗是同古体诗相对而言的。唐代以及其后的诗人仍有写古体诗的。 我们可以说。凡不受近体格律的束缚的,都是古体诗。
古体诗的平仄并没有任何规定。汉魏六朝诗的平仄完全是自由的。唐以后古体诗受到律诗的影响,平仄上也有了一些讲究。根据这一点,古体诗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纯粹的古风,一种是入律的古风。
纯粹的古风的平仄基本上是自由的。不过,唐以后有些诗人在写古体诗的时候,有意避免律句,於是无形中造成一种风气,要让古体诗尽可能和律诗的形式区别并来。这样就使古体诗的句子有了某些特点。
三平调是古风专用的形式,这成为古风的特点之一。最后三字除了这种三平调以外,其次就是收尾於平仄平;还有比较少见的两种,收尾於仄仄仄或仄平仄。这就是说,平脚的句子,五言第三字或七言第五字以用平声为原则;仄脚的句子,五言第三字或七言第五字以用仄声为原则。从全句的平仄看,多数句子的节奏不是平仄交替,而是叠平叠仄,这就是说,五古第二、第四字都仄,或者是第二、第四字都平;七古还有第四、第六字都仄或都平的。
古体诗在发展过程中与近体诗有交互关系。南北朝后期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