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美是指自然、生活、艺术中各种形式因素(色彩、线条、形体、声音)及其有规律的组合所具有的美。
形式美的根源是生活实践。因为形式美的法则是人们在长期审美实践中对现实中许多美的事物的形式特征的概括和总结。人们之所以认为这样的形式是美的,是因为它是体现美的事物的形式,这种形式最初是体现人们的自由创造力量的美的事物的外部特征,认为这样的形式是美的,是由于它是内在美的外部形式。后来受人的条件反射心理的影响,只要见到这种美的形式特征,就会产生美感,而不必去考虑形式中包含的内在本质。人们认识到形式美的这种能够引起美感的特殊作用之后,就自觉地对美的事物的外在特征进行规律性的抽象概括,逐渐认识了形式美的法则,并依照这个法则进行美的创造,在自觉运用形式美的法则进行美的创造过程中,人们又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形式美的法则的内容。形式美体现了人的自由创造的事物的外部形式,是人们对在实践活动中创造的美的事物的外部特征的高度概括和自觉运用的结果。所以说形式美的根源是生活实践。
形式美有相对的独立性。它不是具体的美的客观事物的形式,它不直接具体的美的内容。它是依靠形式本身引起人的美感的,是在任命长期的审美实践和创造美的实践过程中高度抽象概括出来的形式特征。它远离了美的具体内容,形成了形式本身的特定抽象意义。
形式美基本原理和法则
形式美基本原理和法则是对自然美加以分析、组织,利用并形态化了的反映。从本质上讲就是变化与统一的协调。它是一切视觉艺术都应遵循的美学法则,贯穿于包括绘画、雕塑、建筑等等在内的众多艺术形式之中,也是自始至终贯穿于服装设计中的美学法则。其主要有比例、平衡、韵律、视错、强调等几个方面的内容。
1.比例 比例是相互关系的定则,体现各事物间长度与面积,部分与部分,部分与整体间的数量比值。对于服装来讲比例也就是服装各部分尺寸之间的对比关系。例如裙长与整体服装长度的关系;贴袋装饰的面积大小与整件服装大小的对比关系等等。对比的数值关系达到了美的统一和协调,被称为比例美。
2.平衡 在一个交点上,双方不同量,不同形但相互保持均衡的状态称为平衡。其表现为对称式的平衡和非对称性平衡两种形式。
对称的平衡为相反的双方之面积、大小、质料在保持相等状态下的平衡,这种平衡关系应用于服装中可表现出一种严谨、端庄、安定的风格,在一些军服、制服的设计中常常加以使用。为了打破对称式平衡的呆板与严肃,追求活泼、新奇的着装情趣,不对称平衡则更多地应用于现代服装设计中,这种平衡关系是以不失重心为原则的,追求静中有动,以获得不同凡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