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作品
作者:佚名 来源:网络 点击数: 日期:2007-1-26
Q:什么是作品?作品是什么意思?
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作品是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主要包括: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作品应具备如下几个特征:
(1)属于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科学领域中的智力成果,不具备这些特征的就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例如,在商业活动中采用某种新的促销手段创造巨大的经济效益,这种促销手段虽然也是一种智力劳动,但不属于著作权法所保护的范围。
(2)具有独创性。这里的独创性有两个含义:一是作品系作者独立创作完成,非剽窃仿冒之作。二是作品必须体现作者的个性特征,属于作者智力劳动创作结果,即具有创作性。独创性存在于作品的表达之中,作品中所包含的思想并不要求必须具有独创性。著作权法保护作品的表达,而非作品所包含的思想或主题。因而著作权法上的作品所表达的思想或主题不要求一定是前所未有的。作者创作的作品只要其表达系独立完成并且具有创作性,即使与他人的作品相似或雷同,也被认为具有独创性,。所以,这里的独创性强调的是一种创作状态。
(3)具有可复制性。即作品必须可以通过某种有形形式被他人所感知,如用文字形式写成的手稿,用底片形式表现的摄影作品,用五线谱形式表过的乐曲作品等。即使是口述作品,也是通过语言这种形式被他人所感知的。单纯是作者大脑中的构思,无论其怎么成熟与完美,也毕竟不是作品。
(4)具有合法性。作品应该以法律所允许的客观形式表现出来。依《著作权法》第4条的规定:“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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